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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宝坻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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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宝坻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

天津宝坻区总工会与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

为充分发挥“工会+检察院(jiǎncháyuàn)”职工劳动权益保障协作配合(pèihé)工作(gōngzuò)机制作用,切实保障广大职工(guǎngdàzhígōng)合法权益,积极构建(gòujiàn)和谐稳定劳动关系,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,近日,天津宝坻区总工会联合区人民检察院,走进新安镇久筑(jiǔzhù)节能科技(天津)有限公司,开展“‘典’亮生活 守护美好”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,该公司及周边企业职工参加活动。 活动中(zhōng),宝坻区人民检察院辛潇潇检察官进行了民法典专题讲座,为(wèi)现场职工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。辛潇潇以案普法,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(yǔ)职工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,如:几周岁(zhōusuì)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、法定婚姻年龄是多少、什么是无效婚姻、协议离婚冷静期是多少天、夫妻共同财产(gòngtóngcáichǎn)包括什么等,中间还(hái)穿插有奖竞答环节,调动了职工的学习热情,大家积极举手抢答,现场气氛热烈,笑声与掌声(zhǎngshēng)不断。 专题讲座结束(jiéshù)后,还举行了(le)赠书仪式(yíshì),检察院工作人员向参加活动的企业职工代表赠送了《民营企业法治化经营和法律风险防范提示(tíshì)手册(shǒucè)》,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向现场职工发放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《天津市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>办法》《保障农民工(nóngmíngōng)工资支付条例》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等普法宣传材料100余册。 这种互动式的(de)普法方式受到企业和职工们的热烈欢迎,不仅(bùjǐn)丰富了企业职工的法律知识(zhīshí),还促进了企业劳动(láodòng)关系的和谐发展,营造了全民尊法学(fǎxué)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。大家纷纷表示,通过学习,我们受益匪浅,对民法典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,将以民法典为指引,认真工作快乐生活。 宝坻区(bǎodǐqū)总工会将聚焦企业和(hé)职工需求,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进企业活动,推动民法典走到职工身边走进(zǒujìn)职工心里,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,为奋力谱写(pǔxiě)中国式现代化宝坻篇章贡献工会智慧和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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